为加强学院网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学院网页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的原则,制定本规法。
1、学院网络信息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学院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组长:强汾生、张永清
副组长:康永和
网络信息安全员:王亚婷、张岩青、郝艳红、王蕾
2、学院网页主站的子栏目、专题等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各部门发布相关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批。
3、各部门在网络信息工作中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保密管理义务,不得利用学院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二)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五)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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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