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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教工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8-09-28阅读数:

9月22日上午,区域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教工党支部在地球概论实验室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专题学习交流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张仲伍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张仲伍同志总结了上学期工作,特别强调了党课学习与教学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要加强本学期“三会一课”的自觉性。

支部书记张仲伍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内容,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解释,要求每个党员要切实增强自觉学习、贯彻《条例》主动性。支部党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写下了学习心得。组织委员刘海龙认为:学习《条例》非常必要,《条例》内容丰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指出《条例》第45条、第46条内容具体、详细。作为一名教师党员,要自觉拥护和执行,发挥带头作用,坚决反对任何形式“打着学术自由的幌子,鼓吹反党叛国的调子”。张冬华同志结合自己辅导员的工作,着重对《条例》中宗教信仰内容进行发言,指出西方某些组织对我国的野心不死,千方百计进行破坏活动,蛊惑老员工,因此党员教师要在平时的工作中,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加强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提高警惕性,不要受邪恶组织利用。郭晓佳和吴雪玲同志也相继进行了发言。

最后,支部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条例》内容具体,具有针对性,便于对照、便于操作,是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中的标尺,是拒腐防变思想强大防线,是与一切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的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强大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