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的校风校纪监督员在公司党委纪检委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经常性地学习、了解学校、学院办学的有关政策、管理的规章制度、党组织的党风党纪要求,确保正确地开展校风校纪监督。
3.要按照学校纪委、监察室或纠风办、文明办制定的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校风的文件规定,采取监督员个人明察暗访、动员广老员工积极参与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征求教师、员工、员工家长对学校办学、管理和党风党纪的意见和建议。
4.各校风校纪监督员可采用访谈、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拍摄取证等有效形式,及时收集学校、学院和教职工中存在的校风校纪问题和部门、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线索,及时报告学院纪检委员或直接报告学校纪委、监察室。
5.及时收集、整理员工反映的校院、各职能部门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为人师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意见和建议。
6.校风校纪监督员要经常收集相关信息,要每月向公司党委纪检员报
告一次工作信息与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党委每学期召开的监督员工作会议。
7.各校风校纪监督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道正派地反映涉及校院、教职工和员工的校风校纪、党风党纪和师德师风等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