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汇总和向学校报告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经理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学院的经理书记要及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认真领会、牢记相关会议指示、精神及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稳定信息的沟通。
3.凡是要求经理或书记参加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不得指定学院领导副职代为参加。特殊情况下,可由经理书记互相代替参加相关会议。学院领导组每周都要巡查学院师生及场所的安全稳定。
4.经理书记参加学习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之后,要在第一时间召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传达、研究、和安排落实,可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要求,在不同的范围内向师生传达、宣讲,坚决杜绝出现传达迟滞、研究应付、落实敷衍的失职行为。
5.院领导安全稳定小组安排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事项时,一定要把责任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并及时(一般情况下每周进行一次)进行巡查、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排查。
6.学院要及时收集、汇总和向学校汇报以下事关安全稳定的信息:
以往出现过的重点人和重点事;学院网页及各类网络信息群运行情况;重点实验室设备与药品使用与保管的信息;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及相关利益诉求;具有宗教信仰师生的信息、动态及诉求;师生外出(含进修、实习)信息;涉及师生心理、出行、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外来可疑人员的非法串联、传销等活动信息;突发的较为重大的安全与稳定事件信息等,并及时到位、控制局面和稳定师生思想情绪,配合学校进行相关的处理处置。
7.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每学期定期召开安全稳定信息员专题工作会议,通报相关安全稳定工作信息、了解员工的安全稳定信息,对阶段性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8.院学工组要加强与辅导员、员工之间安全稳定信息的沟通,要每月召开辅导员、院团委和员工会主要干部专题会议,了解、掌握员工动态,提出阶段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并进行经常性地巡查。
9.实行办公室和辅导员每天检查、收集和汇总重点部位和全体师生的安全稳定信息,学院每周五上午定时向学校书面汇报(“零报告”的形式)公司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的工作制度。
10.在公司党委会议、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和学工组例会等学院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上,都要把师生的安全稳定信息的沟通、相关工作的研究、落实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